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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toCAD 2016中修剪

提问人:卓娟发布时间:2021-01-26

【修剪】命令是将超出边界的多余部分修剪删除掉,与橡皮擦的功能相似。【修剪】操作可以修剪直线、圆、弧、多段线、样条曲线和射线等。在调用命令的过程中,需要设置的参数有“修建边界”和“修剪对象”两类。要注意的是选择修剪对象时光标所在的位置。需要删除哪一部分,则在哪一部分单击。

在AutoCAD 2016中,【修剪】命令有几种常用调用方法。

♦功能区:单击【修改】面板中的修剪按钮,如图所示。

image.png

♦菜单栏:执行【修改】丨【修剪】命令

♦命令行:TRIM或TR。

执行上述命令后,选择作为剪切边的对象(可以是多个对象),命令行提示如下。

当前设置:投影=UCS,边=无

选择边界的边…

选择对象或<全部选择>:

//鼠标选择要作为边界的对象

选择对象:

//可以继续选择对象或按Enter键结束选择

选择要延伸的对象,选择shift的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,或[栏选(F)/窗交(C)/投影(P)/边(E)/放弃(U)]:

//选择要修剪的对象

执行【修剪】命令、并选择对象之后,在命令行中会出现一些选择类的选项。这些选项的含义如下。

♦“栏选(F)”:用栏选的方式选择要修剪的对象,如图所示。

image.pngimage.png

♦“窗交(C)”:用窗交的方式选择要修剪的对象。

♦“投影(P)”:用以指定修剪对象时使用的投影方式,即选择进行修剪的空间。

♦“边(E)”:指定修剪对像时是否使用【延伸】模式,默认选项为【不延伸】模式,即修剪对象必须与修剪边界相交才能够修剪。如果选择【延伸】模式,则修剪对象与修剪边界的延伸线相交即可被修剪。例如,如图所示的圆弧,使用【延伸】模式才能够被修剪。

♦“放弃(U)”:放弃上一次的修剪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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